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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: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》

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第 53 号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》第九条中规定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、器材,并建立消防器材库, 如救生绳、防烟防毒面具、强光手电、灭火器、消防斧、腰斧、缓降器、折叠拉梯、折叠式软梯等常用消防设施、器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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