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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:《青海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》


 
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第 328 号《青海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》第十五条中规定火灾高危单位应当配备缓降器、软梯、救生袋和防烟面具等逃生避难设施。逃生避难设施应设置在明显醒目便于操作的部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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