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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:《洛阳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(试行)》


 
洛阳市人民政府第100号《洛阳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(试行)》第三十四条规定高危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器材库,配备充足的消防战斗服、隔热服、安全头盔、腰带、消防胶靴、救生绳、消防斧、腰斧、破拆工具、灭火器、防烟防毒面具等常用消防器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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