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enu
首页
走进咸润
政策资讯
产品与服务
社会责任
项目案例
人力资源
联系我们
当前位置:
主页
>
政策资讯
>
政策法规
>
政策法规
企业资讯
时事新闻
政策法规
海口:《海口市消防条例》
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《海口市消防条例》第十七条中规定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、器材,设置消防安全标志,并定期组织检验、维修,确保完好有效。
上一篇:
宁夏:《宁夏回族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
下一篇:
洛阳:《洛阳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(试行)》
陕西咸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版权所有
Copyright ©
ICP备案号:陕ICP备18005816号
公司地址: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秦皇大道南段尚业路总部经济园5号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