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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宾:《来宾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》


2019年12月6日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四届第十六号《来宾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:“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为高层公共建筑配备自救呼吸器、逃生缓降器、逃生梯等逃生疏散器材。鼓励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高层住宅建筑配备自救呼吸器、逃生缓降器、逃生梯等逃生疏散器材,并放置在醒目、便于操作的位置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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